在“双碳”目标下,核电作为清洁能源再次备受关注。日前,国家核安全局已向国家电投集团山东核电有限公司颁发《海阳核电厂3号机组建造许可证》和《海阳核电厂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标志着山东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完成正式开工前重要前置条件,即将开工建设。
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严格监管、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对经过多年准备和全面评估审查、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浙江三门、山东海阳、广东陆丰三个核电新建机组项目予以核准。此次获颁许可证的山东海阳核电二期工程3、4号机组,即为获核准三个项目之一。
据了解,海阳核电3、4号机组采用三代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技术CAP1000,单台机组容量达1253兆瓦,满足国际最高安全标准,计划于2028年全面投产。两台机组建成投运后,年发电量约为200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原煤消耗约85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600万吨、二氧化硫约5.2万吨、氮氧化物约4.5万吨,减排效应相当于种植阔叶林约4.4万公顷。
此外,海阳核电项目亦是山东省首座开工建设投运的核电站,目前规划建设6台核电机组,预留两台扩建余地。1、2号机组分别于2018年10月、2019年1月投入商运,累计发电超过740亿千瓦时。依托1、2号机组开展的大型压水堆热电联产研究和实践,2021年11月,海阳核电投运“暖核一号”核能供热工程二期项目,超额完成山东海阳市首个供暖季任务,持续安全稳定供热143天,供热面积近500万平方米,惠及海阳市城区20万居民,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核能供暖“国家电投方案”。(转载请注明见道网www.seetao.com)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许生鹏、设计/张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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