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发函,明确大渡河双江口公司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7号、16号、19号、20号光伏地块项目法人,标志着大渡河公司取得双江口水电站水光互补115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发权。
光伏区域建设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茸安乡境内,共有4块场址,场区海拔高程3600米至4200米,总装机容量115万千瓦,是集团公司在川装机容量最大的光伏项目。
与其配套的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交界处,是国家清洁能源重大工程,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国家和四川省“十四五”重点项目、能源发展重点规划项目,具有年调节能力,建成后可增加大渡河流域下游梯级电站整体年发电量约66亿千瓦时。
2025年和“十五五”时期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关键时期,大渡河公司作为保障四川省能源电力供应的骨干企业,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公司传统优势、发挥集团水电主力军作用、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的战略定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水电项目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发,在已建成流域“七厂九站”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双江口、金川、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老鹰岩等流域水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大渡河流域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发主导权,切实引领大渡河流域清洁能源规模高质量发展。(此文出自见道官网www.seetao.com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必究,转载请注明见道网+原文链接)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尹世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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